热搜中国网
当前位置:热搜中国网 > 热搜百科 > 正文

南昌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06-18 18:03  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8323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2、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信息为认定依据。

上述新政策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站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