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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氢能产业政策发布成立2亿元规模氢能产业基金

2025-10-31 17:08  来源:新华网   阅读量:17307   

10月30日,湖北大冶市发布《关于支持大冶湖高新区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

在支持氢气制取方面,大冶市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发展,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年产绿氢500吨及以上的企业,对该类企业年用电量按0.1元/度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支持存储设施投资方面,大冶市对专门从事高压液态氢存储的企业,按新购置设备投资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方面,大冶对现有加油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原已办理加油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免于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新建加氢站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指导申报核发《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等经营、充装手续;对新建、已建和改建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级以上的加氢站,一次性给予项目投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对绿氢售价不高于每公斤25元的加氢站,以实际销售量给予每公斤18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每座加氢站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大冶市积极推广氢能应用示范,鼓励矿山企业购买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鼓励货运、客运等领域企业、单位运营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对接入大冶市氢能智慧管控中心平台的车辆,按照中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三种车型,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1.0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上述三种车型每年每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4万元、10万元。

对于额定功率120千瓦及以上的氢能装载机、挖掘机等非道路运输类作业车辆按照购置金额的15%给予支持。全市每年累计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对符合要求的氢燃料市政工程车、渣土车、特种车辆等开放道路通行权,经公安部门备案办理车辆通行证后,允许在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燃料电池汽车在各类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的停车场免费停车。

列入国家、湖北省氢能应用重点示范项目的新应用场景,大冶给予业主单位20%用氢费用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应用氢气的项目,在办理能评、环评时可探索相应能耗、碳排放扣减等措施。

大冶市还成立2亿元规模的氢能产业基金,支持氢能产业链相关的装备制造龙头企业落地建设,促进全市氢能产业发展。对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氢能制储运、检验检测等装备制造及配套服务项目,并符合基金投向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0%给予基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大冶市对入孵大冶湖高新区国家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氢能创新科技园等平台的氢能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等方式购买科技成果并转化量产的,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鼓励投资建设与氢能相关的高水平研发平台,对新备案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批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大冶市支持氢能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根据订单班规模及留用情况,一次性给予企业10-15万元的校企合作补贴。支持企业吸纳首次入职的“新大冶人”,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给予稳岗留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对氢能装备制造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大冶市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氢能企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分两年按30万元、30万元给予奖补;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分两年按10万元、10万元给予奖补。

同时,大冶市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内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应用各类融资产品支持研发攻关和规模发展,建立金融机构与氢能产业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对氢能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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